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、省、市關于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策部署,指導全市物業管理區域科學、規范、有序地開展疫情防控工作,切實保障業主、物業使用人及從業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,結合深圳市實際情況,制定本工作指引。
一、總體要求
堅持“預防為主、防治結合、依法科學、分級分類”的原則,壓實物業管理企業主體責任,建立健全疫情防控管理體系。各物業管理區域應服從屬地街道、社區的統籌安排,加強聯防聯控,確保各項防控措施落到實處。
二、組織管理
- 物業管理企業應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組,明確負責人及職責,制定應急預案。
- 主動對接屬地街道、社區及衛生健康部門,建立信息溝通與報告機制。
- 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培訓與健康管理,確保人員掌握必要的防護知識與技能。
三、出入管理
- 實行人員進出登記與體溫檢測,對訪客進行信息核實與記錄。
- 根據疫情風險等級,必要時可采取臨時封閉管理措施,減少非必要人員流動。
- 車輛進出需進行核查,對司乘人員實施體溫檢測。
四、公共區域管理
- 增加電梯、樓道、門廳、垃圾投放點等公共區域的清潔與消毒頻次,特別是高頻接觸表面。
- 保持公共區域通風良好,必要時暫停使用中央空調系統。
- 設置專門的廢棄口罩等防疫廢棄物收集容器,并按規定進行處置。
五、環境衛生與消毒
- 落實垃圾分類管理,做到日產日清,對垃圾存放點定期消毒。
- 按照相關技術規范,科學配置和使用消毒劑,避免過度消毒。
- 做好消毒記錄,確保可追溯。
六、健康宣傳與引導
- 通過公告欄、電子屏、微信群等多種渠道,宣傳疫情防控知識與政策。
- 引導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做好個人防護,減少聚集,配合防控措施。
- 及時回應群眾關切,消除不必要的恐慌情緒。
七、應急處置
- 發現疑似或確診病例時,立即啟動應急預案,配合疾控部門開展流行病學調查、隔離、消毒等工作。
- 對相關樓棟或單元采取必要的封閉管控措施,并做好居民生活保障與服務。
- 按規定及時、準確上報疫情信息,不得瞞報、漏報、遲報。
八、保障措施
- 確保防疫物資(如口罩、消毒液、測溫儀等)的儲備與合理發放。
- 關注從業人員的身心健康,提供必要的防護與支持。
- 疫情防控期間,應保障物業管理基本服務不斷檔,特別是安保、保潔、維修等關鍵環節。
本指引為試行版本,將根據疫情發展變化及國家、省、市最新要求適時調整。各物業管理企業應結合實際,細化落實,共同筑牢社區疫情防控防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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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6-04-11 15:08:38